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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天津自考成绩证明及补办自考毕业证书审批登记表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9-10-31 09:17:57 作者:胡老师 热度:
  【导读】为了广大考生能够及时、高效的了解关于自考方面的信息,自考通将持续为大家推送常见的自考问题、各地自考报考公告、报考时间、考试安排、成绩查询等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资讯。下面自考通给大家带来“办理天津自考成绩证明及补办自考毕业证书审批登记表的有关规定”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了解自考有所帮助。

  为了更好地为考生提供服务,简化办事流程,保护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对办理普通高考、高中学业、自学考试等成绩证明及补办自考毕业证书、审批登记表的事宜规定如下:

  一、办理普通高考、高中学业、自学考试成绩等证明,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二、因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丢失,需要进行补办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办理证书的还需携带考生同一底版两张一寸或二寸彩色照片。

  三、办理上述证明时,如考生本人无法前来,代办人除须持有上述相关证明外,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

  四、办理时间:每周二、三。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五、办结时间:五个工作日内

  六、咨询电话:23769162

  七、办理地点: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西院咨询信访107室(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八、本规定自2018年10月29日起执行。

  以上便是自考通给大家带来的“办理天津自考成绩证明及补办自考毕业证书审批登记表的有关规定”相关资讯,了解更多自考信息敬请关注自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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